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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业公司萃取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MZB-SB-2025-95
1.招标条件
钨业公司有机废气治理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钨业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洛钼集团中国区供应链管理部,该项目已初步具备招标条件,现实施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钨业公司萃取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项目
交货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钨业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3. <!--[endif]-->项目要求
有机废治理系统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两套,完成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调试,VOCs排放指标≤50mg/m3,并通过公司评审;第二标段: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连续监测装置两台,完成两台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调试并完成环保联网验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备标的物生产能力的制造企业。
(2)财务要求:成立满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末经营性现金流不得为负,净资产额>招标项目投资额,年度销售收入≥项目投资额的三倍,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满足要求的,不提供预付款)。
(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9月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有机废气治理业绩(提供供货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使用单位评价文件复印件)。
(4)信誉要求:无不良信用行为(提供7天内“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6)经审核,投标人无失信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的预付款,乙方设备到货、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的到货款,设备调试完毕、经甲方正式投运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0%的验收款,即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2个月,乙方交付的产品无质量问题、同时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于期满后10日内无息支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1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邮件形式向招标组织机构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整理成PDF格式),资格预审资料接收邮箱pjcgk@cn.cmoc.com,并备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名资料递交后,及时与招标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资料递交成功,逾期不再受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投标环节。
5.2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5年7月3日9时前登录洛钼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pur.diwork.com/lmjt/home.html)办理供应商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公对公”交付,标段一:陆万元,标段二:壹万元(如参与多个标段,需要分开缴纳保证金,且务必在保证金回执单用途备注:钨业公司萃取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项目标段一保证金,否则将无法正常退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户名 |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栾川支行 |
账号 | 41001598110050002247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递交至:洛钼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招标管理】-【待投标】,网址:https://pur.diwork.com/lmjt/home.html
6.2逾期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电子开标(网址:https://pur.diwork.com/lmjt/cashome.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络媒体发布:
8.1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
8.2河南招标网http://www.hnzbw.cn/
8.3洛钼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pur.diwork.com/lmjt/home.html
8.4微信公众号“多彩洛钼”
9.联系方式
不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
招标组织机构:洛钼集团中国区供应链管理部
联系人:李郧丹15827951669
踏勘联系人:常宗元 15139933570
11.监督渠道
洛阳钼业廉政举报渠道:
举报邮箱:5198@cmoc.com
举报电话:400-027-0369、0379-68658067
举报网站:官网(www.cmoc.com)-关于我们-廉政举报
举报微信:“廉洁洛钼”微信公众号
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2栋9层廉政稽核部,邮编200082
洛阳钼业始终致力于打造阳光透明、廉洁健康的合作生态,与契合公司廉洁理念的优秀合作伙伴共享共赢、携手发展。双赢是合作发展的目标,廉洁是合作伙伴长期发展的基石,洛阳钼业愿与合作伙伴们同心共行,走正道、行长远!
洛钼集团中国区供应链管理部
2025年6月19日
招标产品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投标人技术标编制应当严格按照下列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并有相应保证措施。
标段一:
本工程建设两套萃取车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需严格遵循环保政策,禁止采用淘汰及限制类工艺。萃取车间废气含有有机废气和氨气等污染物,需通过高效处理措施,确保 VOCs 排放浓度满足公司内控标准(≤50mg/m?)。同时,单套设施配置的风机风量不低于 8000m?/h。
标段二: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连续监测装置:采用全程高温抽取采样,并用在线色谱分析仪测量非甲烷总烃(NMHC);
废气参数监测单元:包括烟气流速、温度、压力、湿度的测量,将测量的流量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排放流量,用于统计VOCs的排放总量;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由上位机、VOCs连续监测系统监测软件、数据传输单元等构成。并实现显示、存储数据、查询历史记录、生成报表、与环保部门联网等功能。
二、产品的交付
2.1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完成产品交付,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
2.2 交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石门沟洛钼集团钨业有限公司。全部产品从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运费、保险费、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3 甲方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应确保货物安全,装卸、运输方便,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标准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包装物不予回收。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5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及效果需经甲方认可,并满足设备正常生产运行的最低要求。同时,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及合格证明、检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操作规范、图纸等),并需向甲方提交上述全套资料的电子版文档。
三、产品的验收
3.1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产品的供货。在每批次合同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外观质量、随付单证等清点和初步验收。乙方未派代表参加初步验收的,视为认可甲方的单方面验收结果。
3.2 产品到货完成初步验收经乙方安装、调试、试验、送电完毕后,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按照合同标准进行检验。
3.3 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但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5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质量保修
4.1 本产品的保修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起12个月,在保修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免费上门进行维修、更换,如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2 乙方逾期未按本条约定进行维修、更换或维修、更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或第三人维修、更换后的产品,乙方继续按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 产品经过维修后,自维修合格送还甲方之日起,保修期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