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殷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文物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监理
2.2项目编号:HNLN-2025-20
2.3建设地点: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
2.4监理周期: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建设内容: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主要包括:提升宫殿建筑基址群文物本体展示效果、完善展陈体系、调整展示线路、改善景观环境。
2.8招标控制价:13.5万元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人员:(1)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并在本单位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建[2012]35 号)第十七条规定。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2)监理部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的人员驻现场办公(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年合并有盈利,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年起提供。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良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路南昊澜弘顶广场4号楼1单元17层);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4.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河南良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路南昊澜弘顶广场4号楼1单元1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殷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中段路南西郊乡政府五楼510
联 系 人:付忠理
电 话:15617957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路南昊澜弘顶广场4号楼1单元17层
联系人:付韶华
电 话:15670770911
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45803482646
联系人: 王宏宇
电 话: 150900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