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西区五号宿舍楼空调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郑州西亚斯学院西区5#宿舍楼空调于2014年投入使用,宿舍楼建筑面积2627.86平方米,共有宿舍120间,室内安装FP-68安装风机盘管共120台,大部分风盘老化已不能满足使用需求,计划对其进行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改造内容
(1)对室内120台FP-68风机盘管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风盘搬运至校方指定地点;对室内风盘供回水支管及阀门组件进行拆除,拆除后全部移交学校管理部门处理。
(2)采购安装国内一线品牌带回风箱风机盘管,满足GB/T19232-2019和GB/T19232-2003国家标准。风盘钣金厚度1.0mm,清水铝箔,风压12PMa。ABS门铰式回风口、可调双层百叶出风口,安装位置由校方现场确定。施工单位负责依据宿舍楼现场情况对风机盘管型号及不合理管道进行优化。
(3)风盘数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制冷量/制热量 |
进风口尺寸 |
出风口尺寸 |
1 |
FP-85 |
96 |
台 |
4500W/6750W |
≥790mm*190mm |
≥790mm*150mm |
2 |
FP-102 |
24 |
台 |
5400W/8100W |
≥920mm*190mm |
≥920mm*150mm |
(4)重新安装空调供回水支管,风盘移位安装,风盘供回水采用全通径大流量球阀、大流量过滤器,不锈钢304金属软接,保温采用B1级橡塑保温,厚度30mm,空调管道缠白色空调专用扎带。对空调供回水主管进行局部改造,加装合理排气装置,供回水末端排污阀接至拖把池或者卫生间支架除锈刷漆,对室内空调管道阀门进行检查,关闭不严的需进行更换,主管道阀门由校方提供。
(5)室内风盘改造期间,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物品安全及卫生清理。
(6)竣工验收:风盘及管道安装完成试压合格,风盘运行达到国家规定风量、制冷量、噪音等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转包,符合经营范围要求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来河南地区空调系统安装施工业绩合同三份以上(空调安装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税收和社保要求:需提供企业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6、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参加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否则全部废标处理。
三、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明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受托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近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或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3份(合同复印件或项目照片等可证明形式)等;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本次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要求: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发至指定邮箱。资质证件为扫描件,其他资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投标人资料资质如有变更应将有关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06.17-2025.06.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进行报名,过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电子报名,电子邮件名称命名要求:西五空调改造+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3.报名邮箱地址:13213298883@163.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项目全过程,一经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虚假资质资料等情况的,根据情况将采取取消中标资格、暂停合作、索赔损失等措施。
5、请按照报名资料要求的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等进行报名,未按以上要求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获取
报名资质符合条件的,将会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获取磋商文件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通知。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06.26日(以磋商文件为准)。
2、地点: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168号郑州西亚斯学院行政楼5楼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以磋商文件为准)。
七、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06.26日(以磋商文件为准)。
2、地点: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168号郑州西亚斯学院行政楼5楼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亚斯招标审查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招标采购导航网》上同时发布。
九、资格审查贯穿本项目全过程,一经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虚假资质资料等情况的,根据情况将采取取消中标资格、暂停合作、索赔损失等措施。资质要求、技术规范、需求标准、商务条件等均以磋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