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项目 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基坑支护及降水 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 招标工程信息
1. 项目概况
1 ) . 工程名称: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及文体公园基础设施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
2 ) . 工程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3 ) .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205-410108-04-01-691032。
4 ) . 资金来源:已落实, 自筹资金及产业配套基金 。
5 ) . 工程内容及规模: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及文体公园基础设施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一包段。全民健身中心场馆、文体艺术场馆、文体公园地块(建设占地约 2066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
6 ) . 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专项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安装工程:
①现场临建、临设等(包括发包人项目部、监理人所需的办公场所,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条款3.1条);
②土方开挖及外运、土方回填、基础工程(含桩头剔凿及处理);
③主体结构(含人防)及粗装修工程;
④室内给排水、雨水工程;
⑤室内电气、动力、照明、防雷及接地工程;
⑥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泛光照明、弱电、电梯、太阳能、幕墙、防火门等的预留、预埋及洞口封堵工程;
⑦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其它附属或零星工程;
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以及发包人指派的项目红线内的其他工作;
除上述外所有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以及与本项目周围施工单位、居民、机构等的协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项目需求调整以上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而索赔任何费用。
2.招标范围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施工,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标段: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土石方 3.1 万方、水沟 976 米、沉淀池 1 个、管井 1125 米、塔吊基础 2 个及边坡支护约 2950 平方米,招标控制价 3864315.5 元。
3.工期要求
( 1 )建设工期: 10 个月
( 2 )缺陷责任保修期: 24个月
4. 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街道清华园路与石苏路交叉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 地基基础专业承包贰级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 近5年 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 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铁建云链平台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同时需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于开标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 71 号附 42 号。
联系人:廖诗琪
联系电话: 17784450975
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六、 资料发布 方式
铁建云链平台。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工程地址为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街道清华园路与石苏路交叉口。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大运河数字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街道清华园路与石苏路交叉口中铁十一局数字产业园项目部
联系人:李跃联系电话: 1869662924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 71 号 附 42 号
联系人:廖诗琪 联系电话: 17784450975
2025年 06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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