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2.4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2.5应答人须组建装修管理团队专职负责本项目,装修管理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和1名专职安全员。
(1)项目经理要求: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应答人处登记。
(2)专职安全员要求: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应答人处登记。
2.2.6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一个装修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订日期为准。
(3)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或犯罪记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不含其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b2b.10086.cn)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