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项目管理分公司
招标编号:DHLX2015-2-12
所属行业:建筑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主题: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单位须保证在项目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不间断连续施工。工程款在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3至5年内(无息)结清。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有关联的母子公司同时报名。
2.有近三年来独立承建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本项目为重要公共建筑。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连续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估算的融资能力以及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日期内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1.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资质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以上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报名时须同时到场确认。
2.企业近3年来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至少提供3个以上近三年来房建工程项目合同,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承担过学校工程项目的施工,提供在本企业近期两年以上的社保金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原件)和项目施工合同(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5.投标人近期(15日内)开户银行50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
6.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恕不再通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29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洛阳新区政和路长兴尚街(写字楼)206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0379-63253015,632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