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且是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估价师((以住建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记载信息为准),须提供近半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
(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 按《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8、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 对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的“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10、近三年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存在重大侵害商业银行、借款人及其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在承担评估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声明函不实的,按《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3、分支机构拟准入的,除总公司应符合准入条件外,分支机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时间 1 年(含)以上;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 3 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 3 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五)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5 年 06 月 05 日至 2025年 06月 07日,上午 08 时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