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供暖工程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本工程包含红线内供热主管网及换热站设置的安装与调试(包含换热站内土建基础施工、水电引入站内及连接、换热站后与二次管网的碰通)。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36457.88元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按照地理位置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只有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铺设热力管道,洛阳市泓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热力管道施工、安装单位。为确保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供暖工程使用要求的一致性、可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及后期管理、维护、维修的可靠性。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洛阳市泓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86号院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蔡丽朋 |
洛阳理工学院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赵利梅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田全玲 |
河南四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四、公示期限 |
2023年12月29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2023年12月29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5日18时00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洛阳市区展览路262号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369710 |
2.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
联系方式:0371-65808421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名门世家16号楼16楼 |
联系人:贾女士 |
联系方式:18538483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