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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182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全自动精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2023)0250号 |
为了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不孕不育症专科的开设及临床业务发展需要,拟购全自动精液分析仪一台。 |
洛阳佳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 |
339,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全自动精子质量分析仪 |
北昂 |
BEION S6 |
1 |
339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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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锦琦,吕剑敏,汪洋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收取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由成交单位支付。 |
收费金额:5,09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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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6.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6.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6.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 |
地址:偃师区华夏东路43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3353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306室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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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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