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岩离层注浆充填开采控制地表沉陷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自然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受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覆岩离层注浆充填开采控制地表沉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覆岩离层注浆充填开采控制地表沉陷项目
2.项目编号:HNHJKF-YD2025-006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煤矿22101工作面对应地表有12座高压铁塔、轩煤总库、瑞祥小区、矸石山等建筑物群,为避免回采作业过程中形成地表裂缝与塌陷,直接威胁上述建筑群的安全使用,需要在工作面实施覆岩离层注浆充填开采控制地表沉陷项目。本次设计选址拟在煤矿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座注浆站,现有工业广场内一座仓库经改造后可作为注浆站设备车间使用,工业广场内现有道路可作为粉煤灰运输道路,利用原有道路可有效减少建设成本。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分别由3家承担。
第1标段最高限价:3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第2标段最高限价:7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最高限价15元/吨(含税),总运量预计5万吨。
第3标段最高限价:170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2.1 第1标段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按照制浆设备清单进行采购,价格包含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及增值税(13%)。详见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2.2 第2标段粉煤灰运输
采购需求:完成项目所需粉煤灰货源协调及运输工作。详见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2.3 第3标段注浆
采购需求:完成技术要求中的的所有内容。详见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0天(施工周期2个月,注浆运营11个月,竣工验收完成后,连续2个月通过沉降观测)。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产品质量、服务要求:
5.1 第1标段
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实行“三包”,包装物不回收。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需方使用要求;否则视为违约。 供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详见第三章 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5.2第2标段
供方需保证提供运输服务期间车辆完好,达到当地固体废物的运输安全及环保要求。由于车间的高度限制,需用侧翻的运输车辆。要求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及环保事故,均由供方负责。
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生效后7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保证在项目用货高峰时具有1500吨/天的供给能力。但供应商不得因工程量的多少而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供方逾期提供运输服务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具有项目附近电厂粉煤灰货源供给保障能力。(详见第三章 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5.3第3标段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根据已完成22101工作面初步设计分析结果,注浆后可有效对地表变形进行控制,主要保护对象的安全使用允许地表变形值应均满足以附表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情况简介及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能力及专业技术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收到本招标公告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1.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第2标段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能力及专业技术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收到本招标公告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第3标段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能力及专业技术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收到本招标公告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7日8:30至2025年5月29日17:30,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371-60569107/60569095/60569096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4.4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0000.00元;第二标段10000.00元;第三标段20000.00元。各潜在单位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交至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对应账户,且不得以银行保函代替,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前30分钟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0569095/4008280799。
5.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省豫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40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0371-61286778
8.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自然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嵩山路20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6253183
邮 箱:hjkf86253183@163.com
8.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128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