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杨翔,身份证号码:413029197508012437 注册号: 41006617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工程投资财政决算评审价的1.29%(其中建设工程中关于采购如苗木、设备等部分不计入监理费用,但需监理人员签字等提供监理服务)。
包括:
监理酬金:按所监理工程财政决算评审价的1.29%收取监理服务费(其中建设工程中关于采购如苗木、设备等部分不计入监理费用,但需监理人员签字等提供监理服务)。
2、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始,至2024年年度所监理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决算且复验合格后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5)范围内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内容(含施工规范中隐蔽工程部分、中标工程量清单中设置有但图纸漏项部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3.双方在商签或执行此合同时,务必互相保守商业秘密,因不当使用或泄露商业秘密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予以补偿。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4 年 2 月 28 日。
2. 订立地点: 新县乡村振兴局 。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 新县乡村振兴局 监理人: 新县建设工程
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县潢河北路159号 住所: 新县京九路质检站五楼
邮政编码: 465550 邮政编码: 465550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阳新县支行
账号: / 账号: 41001559410050000117
电话: 0376-2981872 电话: 0376-296968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xxfpb2005@163.com 电子邮箱: a037629696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