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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除险、粉刷、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292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除险、粉刷、维修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475,608.24元 |
最高限价:1475608.24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057号-1 |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除险、粉刷、维修项目 | 1475608.24 | 1475608.24 | 是 | 1475608.24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除险、粉刷、维修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主要内容为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除险、粉刷、维修、外立面改造、空调格栅、电气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工 期:9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65808425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位于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与张衡路交汇处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99137965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幢2007室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191037927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19103792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