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新郑市龙湖镇西部污水处理厂应急收水项目已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2025】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0184-04-01-220323,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n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西部污水处理厂应急收水项目;
\n2.2项目编号:XZJY-GC-2025-012;
\n2.3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636万元;
\n2.4项目概况:本次拟实施项目主要包括龙西污水处理厂应急收水管网及泵站的建设,计划主要集中在东徐村后湖水库以北区域、龙西污水厂南侧污水聚集点、福寿园北侧污水聚集点、古城水库污水聚集点等四个点位进行实施。
\n东徐村后湖水库以北区域污水聚集收水工程工程,新增泵站将十八里河河道污水就近排至文明路主管网内,最后汇至新建龙湖西部污水厂,工程拟敷设焊接钢管1768m;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12m;预制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0座;筋混凝土污水收集井1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钢筋混凝土沉井2座;配电电缆480m及工程其它配套设施。
\n龙西污水厂南侧污水聚集点、福寿园北侧污水聚集点、古城水库污水聚集点收水工程,工程在古城水库污水汇集处新建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泵送至十八里河东徐段,污水沿河道再汇至十八里河东徐段提升泵站处。十八里河东徐段新增泵站将河道污水就近排至文明路主管网内,最后汇至新建龙湖西部污水厂。工程拟敷设焊接钢管3067m;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7m;浮筒泵组3套;潜污排水泵组1套;配电电缆1000m及工程其它配套设施。
\n2.5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n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n2.7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n2.8工期:150日历天;
\n2.9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n2.10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营业执照:
\n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n3.2资质要求:
\n3.2.1设计资质:
\n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含)资质。
\n3.2.2施工资质:
\n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注:“3.1.2.1”“3.1.2.2”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n3.3人员要求:
\n3.3.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n3.3.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n3.3.3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n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n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n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3.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n3.5.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相关网页信息。)
\n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n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n3.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n3.6.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n3.6.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n3.6.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n3.6.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n四、投标须知
\n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n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n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招标文件下载
\n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n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n5.2缴纳日期: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15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n5.3缴纳方式:
\n5.3.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n保证金账号信息:
\n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n账号:888100020063843
\n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n5.3.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n六、招标文件下载
\n6.1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
\n6.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n6.3方式:
\n6.3.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n6.3.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n6.3.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n6.4售价:0元。
\n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n7.1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n7.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n8.1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n8.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n九、发布公告媒介
\n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n十、联系方式
\n招 标 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n地 \n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n联 系 人:闫先生
\n电 \n话:135 2305 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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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0楼11层
\n联 系 人:王先生
\n联系方式:178 8666 7837
\n
\n监 督 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业监管科
\n地 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n电 \n话:0371-6269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