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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5-16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中原磋商-2025-16 | | 河南金来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棉纺北路南、锦嵩路东14号楼1层126号 | 1,147,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4.66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郑州市中原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薛高伟、弓素梅、杨观军(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中的取费标准中代理服务的收费规定,根据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记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收费金额:18,77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4.66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地址:郑州市伊河路华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 联系人:彭会玲 | 联系方式:0371-560818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亿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1单元25层 | 联系人:郭君 | 联系方式:0371-865019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郭君 | 联系方式:0371-8650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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