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光明路区域(含万庄城中村)改造项目EPC一标段一期
变更公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光明路区域(含万庄城中村)改造项目EPC一标段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2025年02月26日在《采购招标网》、《河南招标网》上发布;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4.1工程进度款:
序号 |
形象进度条件 |
资料条件 |
付款比例 |
1 |
单栋楼主体结构封顶 |
1.双方签章确认的合同价 |
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含税)的 40% |
2 |
主体验收合格 |
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含税)的 50% |
3 |
内外粉及外墙漆施工完成 |
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含税)的 60% |
4 |
安装工程完成 |
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含税)的 80% |
5 |
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 |
1.竣工验收单
2.《关键工期节点一览表》、材料调差确认单
3.甲供材领取汇总表及过程验收单
4.本工程已完工变更、签证一览表及完工确认单
5.结算资料提交时间和结算安排的承诺书
6.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资料 |
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含税)的 85% |
6 |
物业移交及结算 |
1.工程移交验收单
2.竣工图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价
4.其他资料 |
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备注:安全文明施工费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
车库付款条件
序号 |
形象进度条件 |
资料条件 |
付款比例 |
1 |
车库顶板完成 |
同主楼 |
支付至地库合同价(含税)的 50% |
2 |
车库内外粉 |
支付至地库合同价(含税)的 60% |
3 |
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 |
支付至地库合同价(含税)的 85% |
4 |
物业移交及结算 |
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备注:安全文明施工费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
现变更为:
14.4.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行支付,每个月 25 日,承包人按时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当月已完工程经监理人、发包人验收合格,按发包人审定当期已完工程产值的 80%进行支付,承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完成后并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该处业主指发包人)的交房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工程款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商务评审“施工总承包费投标费率评审(30分):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相等者得30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费率者,每高(低)1% 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5分”
现变更为:
2.2.2商务评审“施工总承包费投标费率评审(30分):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相等者得25分;低于评标基准费率者,每低1% 在2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高于评标基准费率者,每高1% 在25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5分;”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变更事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华鼎鑫瑞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与韶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3569670881
代理机构: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00号1号楼2单元6层616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771913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