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鹤壁市农业农村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贯彻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柔性执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实现了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今年共开展检查活动20次,跨部门联合检查7次,检查市场主体165个,出动执法人次660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完成电子证照的制发工作,市级行政许可新增证照、存量证照全部实现电子化。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5%以上,行政审批切实做到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河南政务服务门户网上办理。 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印发《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帮助涉农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建重塑信用。 五是开展“互联网+监管”全覆盖。对照监管事项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加大监管数据汇聚力度,按照“应报尽报”原则,除无资源禀赋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外,完成监管事项全覆盖。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鹤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监督等各项环节程序规范。明确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文件、政策措施,均需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共审查文件107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备案,没有出台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审查合同17份,为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十余次。 三是支持人大、政协等部门依法履职。将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解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确保办件质量。承办人大建议32件,其中主办23件;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16件。建议办理结果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评价。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信访案件积案化解工作,制定了《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化解攻坚工作方案》,强化属地主体责任,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到一线摸排调研,分析案件成因,制定工作方案,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对涉及社会关系多层次、矛盾主体多样化、利益冲突多领域、争议诉求多方面的疑难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意见。省农业农村厅交办2批共28件农业农村领域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的认可和表扬。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部门政务网站建设,严格审核各类农业信息发布,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对社会关注度高、且不涉及秘密事项的政务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做好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将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执法活动中,制定、宣传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措施,警示了违法行为发生。组织参加鹤壁市第三届服务型行政执比武活动,我局获得通报表扬。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方案,充分发挥我局服务型执法授课员的作用,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宣讲辅导,不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累计完成各类法律法规培训3990个学时。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进出,加强在岗人员教育培训,对全局4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4年共对28起行政处罚案件作出法制审核,未发现执法程序和决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共办理涉农违法案件128起,行政处罚金额116.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8万元。其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有较大影响案件28起,移交公安1起,罚款金额31.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1万元。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行为,维护了农业市场秩序稳定。
(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等制度文件,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将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一体推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通过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 三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法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解读,使执法人员真正达到熟知、悟透、会用。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普法力度不够,普法方式单一,执法队伍相对薄弱、法治工作人才缺乏、运用新型监管模式能力欠缺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开展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体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
(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的“一件事”办理工作,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四)推进依法治农。持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群众热切关注的土地确权、宅基地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推动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特此报告。
中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