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的居住建筑类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
备注: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有双方骑缝章、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竣工验收报告(内容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五大主体验收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有验收单位公章)。
4.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2)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在本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页为准,单位整体或个人养老保险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组成员每周驻场不得少于5天,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日期不超过一年)。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①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