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售卖,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废旧蓄电池”售卖项目
二、售卖物资:
见附件清单(以现场实际清点为主)。
三、相关要求
1.交货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管内。
2.交货时间:回收商中标后30日内回收完毕。
3.付款方式: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携带“成交通知书”到晋豫鲁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伍陇口街新和路11号)办理缴纳货款手续。
4.货款办理:成交单位中标后,持中标通知书先以清单数量报价向晋豫鲁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清单数量的全部货款。待现场回收后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货款多退少补,全部清完货款。
四、回收商资质要求: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能力的厂家(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回收商必须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含有回收、转移、处置废蓄电池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回收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县级以上颁发的《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资质能力接受本次委托处置蓄电池的回收、运输、储存及安全无害化处置,使之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4.负责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5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按照公告公示的数量清单,根据型号大小、以单块合计后进行总报价。如有在报价前意欲进行实地查看的,可以在报价期进行实地查看后再报价。阅读公告后,请于2024年1月8日18: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处置价(含税),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安阳综合段物资科,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报价资料必须全部密封。
2.报送资料: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复印件、服务承诺以及涉及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颁发的危险品处置、运输的有关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安阳综合段物资科;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回收商。
3.经评审被确定为回收商后的中标企业,在看到公示三日内向安阳综合段物资科缴纳履约保证金叁千元(3000元)。收款信息:
1.收款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
2.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5792 2147 7T。
3.开户行:建行河南省安阳分行。
4.账号:4100 1501 2100 5023 2456.
5.电话:0372-3272839
4.回收商必须对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售卖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技术业务联系人: 吴楠
联系方式:0372-3271412
物资科联系人:杨茂宪
联系方式:0372-3272917
邮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北厂街47号(安阳综合段物资科)
六、售卖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总报价最高的回收商将被确定为成交商。
2.在确定成交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安阳综合段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回收商在报价中标后要自行组织车辆到瓦日铁路沿线进行清点回收,铁路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配合清点;实物清点、回收、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商承担;涉及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品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自行处理,与铁路企业无关。
七、有关说明
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8:00至2024年1月4日18:00。在公告期内受理报价及业务咨询,节假日不受理报价和业务咨询。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综合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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