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升级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公开招标事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升级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5210118
2.3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升级项目主要包括多功能曲面自助终端、多功能自助终端、微信全流程掌上医院优化、一站式自助综合业务系统、医技预约支付平台、智慧出入院结算系统、网闸和服务器、HIS接口费等设备及服务。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数据集成平台及数据中心、相关第三方业务系统建立数据接口,实现快速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并且需完成与“医院 HIS”、“LIS”等其他软件系统无缝对接。
2.4项目预算:2988000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的平台系统的方案设计、软件功能的开发部署、运维升级等软件服务;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技术支持维保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2.6交货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使用(其中:硬件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3年(含硬件免费维保及软件免费运维升级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所投“多功能曲面自助终端、多功能自助终端、网闸”设备非自主生产的,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由经销商出具授权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出具机构具有经销资格的相关证明。同一制造商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2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以电子方式发售。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请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参与获取招标文件;
(2)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盖章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dgf7c@163.com),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X标段-获取文件资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第一开标室(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371-657768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
联系人:任女士、牛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329 0371-86253369
电子邮箱:jdgf7c@163.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