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4年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4年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4年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PROJ202316010204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范围: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2024年全区109辆车辆保险(交强险及商业险)的相关服务。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服务期(投保期限):一年,上个投保期限内未执行完的合同,从原合同执行期满开始执行新合同。
2.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谈判文件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许可业务包含车辆保险(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分公司、支公司,须提供上级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唯一授权书)。
3.2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年以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保险职业资格证明且具有供应商2023年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人员证书、社保证明)。
3.5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 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供应商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7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020年1月1日以来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四楼综合办公室。
4.3获取方式(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资格要求“3.1-3.7项”证明材料。
4.4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谈判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谈判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性文件接受地点(同谈判地点):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五楼会议室。
6.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其他有关事项:邀请各参与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会议。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内网》。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7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1-8381012
监督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1-8381019
2023年12月5日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
我公司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我公司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所有要求。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