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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宜阳公开-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系宜阳县城区水环境治理重点设施,由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3个厂均采用氧化沟+高密度深度处置工艺,年处理污水1550万吨左右,现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3个厂在日常运营中需使用聚丙烯酰胺、碳源、除磷剂、水处理剂等药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用药计划分批供货)。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保质期: (1)货物送达甲方时一年保质期的货品的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10个月; (2)货物送达甲方时两年以内保质期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18个月; (3)货物送达甲方时三年及以上保质期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24个月。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宜阳政采招标(2025)0002-1号-4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阳县宜南宜北西庄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水处理剂 | 焦作市洪顺达物资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与孟州路交叉口花卉市场茶叶区26-2号 | 1,186.00 | 元/吨 | 评审总得分:88.4分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水处理剂 | 洪顺达牌/焦作市洪顺达物资有限公司 | 有效氯含量≥11% | 1 | 1186.00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红伟、刘春梅、王艳红、薛明亮、张红军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3,0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成交)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72172。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383886452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1880070563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188007056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