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017
2、项目名称:洛阳市按摩医院精神科康复医疗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洛阳市按摩医院精神科康复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因救助工作需要,现采购脑电治疗仪和药品阴凉柜。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三、成交结果情况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DH2025-017 | 洛阳市按摩医院精神科康复医疗设备采购 | 洛阳长右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杨文街道振兴南路26号院内艺美楼二楼5、6 号房 | 196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吕军、张巧兰、王文洁(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洛财购【2019】3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收取(现金或转账),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02月11日—2025年02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楼2213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洛阳市民政局机关党委0379-63302269;洛阳市民政局财务科0379-63934432;洛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379-63921565。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按摩医院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自立南街6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贺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513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36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0379-62361181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