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一期)QB型防爆通用桥式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一期)QB型防爆通用桥式起重机
1.2 招标编号:ZPZB-23Z932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3年12月26日
2.2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88072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2.9,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重科防爆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6508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8日内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2.2,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8000元
交货期:30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6.2,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神马大道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60834
邮箱:Ljfzqg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肖女士(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0375-2787575
邮 箱:xbz-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