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裁定受理了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9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到指定文书后,进行了实地调查,但未发现破产企业,同时联系到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未接收到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的任何资产、印章、证照及财务账簿等任何物品及资料。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及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自2024年12月31日起作废,作废的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
自2024年12月31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不予认可,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许昌德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