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2024年县分公司车辆保养项目成交供应商公示
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2024年县分公司车辆保养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截止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各选包仅有1家应答人按规定递交了应答文件,根据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依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6〕596号)第十九条规定,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可对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所以本项目邀请应答响应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本项目成交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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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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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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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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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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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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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栾川乡耿师汽车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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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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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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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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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保龙汽车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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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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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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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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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鑫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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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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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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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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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城关镇小亢桑奥汽车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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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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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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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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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三江汽车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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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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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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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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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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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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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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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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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四驱飞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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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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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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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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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福昌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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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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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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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选包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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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鑫义汽车维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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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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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兑乐,1893792397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兑乐,18937923978
采购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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