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洼刘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业房租赁经营项目
1.2招标编号:HNHY(2024)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对郑州市科学大道南侧洼刘新城A区5A/5B一层商业用房,总面积2508.85㎡进行对外租赁,具体以实际为准。
2.2租赁经营方式:对外租赁经营,禁止生产属性用途,其它合法合规经营用途不做限制;不得做出对招标人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能够依据现有资料办理相关证照,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承包经营期限:5年。
2.4租金缴纳方式:租赁房屋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缴纳6个月租金,押金3个月(押三付六),免租期:2个月,以后每半年提前一个月预付半年租金。
2.5投标限价:租金最低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30元。
2.6租赁范围及装修改造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在招标人限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或另行招商,按约定向招标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水、电、暖等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②投标人需要对商业用房装修的,其装修方案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及门面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外貌和主体结构,符合消防安全以及房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③租赁期限内由投标人负责房屋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7物业管理费用:2元/平方米/月,按照房租缴纳方式,一并缴纳给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经批准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
3.2投标人具备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股东,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自然人投标的可提供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往在经营中,有违反招标人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招标人等违约行为者(自行提供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可由自然人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