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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177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洛阳市偃师区宋陵采石场安防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2023)0244号 |
宋陵采石场安防工程实施所需的:安全防范各子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等与之相关的所有相关内容。该项目实施将提升宋陵采石场安全防范能力,对文物保护和安全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
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
郑州二七区苑陵街16号9层 900号 |
1,484,55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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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易力、徐静洁、崔莉平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考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
收费金额:22,81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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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洛神路56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775381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正赫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5号楼5楼509室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1551797709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15517977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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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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