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海河南道(机场大道-辛柴路)工程照明工程 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 工程规模:新建道路规划长度为2600米,拟用地面积为78290.5平方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面积约43939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2033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16195平方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生态边沟,总长约3929米,新建2-d2200mm雨水压力管,管长约750米;给水工程:新建DN400mm给水管,主干管总长2654米(其中球墨铸铁管2534米,钢管拉管120米),预埋DN200支管180米,DN100消火栓支管54米;桥涵工程:箱涵主体结构长13.8米,宽30米,面积414平方米。跨度为两跨净6米;交通工程:新建标志26套,施划标线约2730平方米,设置建A级波形梁护栏1218米,分隔栏杆3615米,安装三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子监控及通信链路,新建箱式变电站2座;照明工程:海河南道安装路灯285基,安装电缆及其保护管约6440米,安装箱式变电站2座。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0815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天津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为100%。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60日历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本合同工期如有调整,以招标人代表书面通知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 ‰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20 天,招标人有权将分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及内容重新分配给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上浮20%后由投标人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