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申报债权通知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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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2024)豫03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刘林强对被申请人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将该案移送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11月11日,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329破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申请人刘林强对被申请人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年11月18日作出(2024)豫0329破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因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与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取得联系,也未接管到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员工花名册等资料,故管理人无法了解到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情况。为进一步了解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管理人特依相关法律规定,公告以下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所的应当划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补偿金等,职工有权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职工债权申报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书面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债权成立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成立及终止的证据材料等。进行债权申报时,应提供前述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届时,职工申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复核,管理人不子复核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相互转告本公告内容,尽快申报债权。
洛阳海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24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静律师,联系电话:1856763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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