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冷谷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及公告
| 公开时间:8小时前 |
公 开 人:冷谷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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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谷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及公告
2023年12月16日,冷谷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在民权县迎宾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上,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本案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位,本次会议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户,但其中1户系特定财产担保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定财产担保权人计算人数,但不计算其担保债权数。现将两项表决结果报告并公告如下:
就《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4户债权人投票“同意”,1户债权人未投票视为弃权,1户债权人为特定财产担保权人。其中,投票“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8%。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为17903077.8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6297838.91元。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8.08%。该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表决通过的条件,该决议表决通过。
就《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分配方案》,4户债权人投票“同意”,1户债权人未投票视为弃权,1户债权人为特定财产担保权人。其中,投票“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8%。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为17903077.8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6297838.91元。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8.08%。该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表决通过的条件,该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报告,并公告。
冷谷红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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