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生堂饮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及公告
| 公开时间:8小时前 |
公 开 人:永生堂饮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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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生堂饮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及公告
2023年12月16日,永生堂饮品有限公司在民权县迎宾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上,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和《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本案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位,本次会议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9户,9户债权人中包括2户债权人同时既是特定财产担保权人也是普通债权人,其表决结果按每户1票计算。现将两项表决结果报告并公告如下:
就《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变价方案》,8户债权人投票“同意”,1户债权人投票不同意。其中,投票“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8.89%。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为54049668.22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5120830.43元。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06%。该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表决通过的条件,该决议表决通过。
就《关于是否同意财产分配方案》,8户债权人投票“同意”,1户债权人投票不同意。其中,投票“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8.89%。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为54049668.22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5120830.43元。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06%。该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表决通过的条件,该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报告,并公告。
永生堂饮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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