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编号:201306-2024-ZY1209-FW-XJ-01ZZ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三期)项目
2.招标范围及概况: 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三期)需用塔吊15台(QTZ80:5台,QTZ100:10台);SC双笼(30米以上电缆移动式)施工升降机:15台。以上为初定数量及型号,招标单位提供初拟的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布置图,投标人根据布置图进行优化方案及提出合理性建议(包括塔吊型号、塔吊基础活动基础还是固定基础等内容)。
设备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塔式起重机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因工程需要继续使用,合同继续适用。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砼、周转架料、钢结构及半成品、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
投标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拆)、及加降节作业,并负责安装后塔式起重机安检验收(包括定期检验)及其使用过程中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管理工作,保证招标单位施工对塔式起重机作业正常运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3.工程建设地点:中国十七冶集团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
4.招标设备要求:详见附件《十七冶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三期)项目塔吊及施工升降梯租赁投标报价清单》;
5.租赁期限:塔吊8个月,施工升降梯8个月;
6.付款方式:(1)使用方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3个月内支付应付租赁费的50%,设备拆除退场后付至85%,剩余15%的款项在设备拆除退场后6个月内付清,采用银行承兑或融信产品支付(半年期),相应贴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方式: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转、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使用方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3个月内支付50%,剩余50%款项在设备拆除退场后6个月内付清,采用银行承兑或融信产品支付(半年期),相应贴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出租方每月百分百支付。
(4)季节性报停不计费时间为 30 天,季节性停工期间,因故需启用设备,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手续,方可结算。正常维护保养为 12 小时/月(正常维护保养需接受第三方检测,通不过的及时无偿整改,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正常维修为 24 小时/月,每月累计超过 72 小时的,超过部分扣减租金。非季节性因故停工,6个月内租金减半收取,超过 6 个月后双方可协商解决。
5.工程质量标准:无
6.创优创奖目标:无
6.其它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的设备须在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2.项目管理机构: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询价书报价管理】。
2.招标文件费:无
3.投标保证金: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4年12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招 标 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住建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晶 18237896062
招标部门:住建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潘仁东 15396120736
时 间: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