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应详细阅读《竞买须知》及《拍卖规则》,了解并遵守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2、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及将竞买人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电子邮箱:hndfpm@126.com。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河南东方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原银行郑州商务外环路支行;账号:4199 0101 0180 0897 02。
请竞买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至拍卖人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姓名一致。
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须签署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相当于拍卖成交价4.7%)。拍卖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拍卖佣金发票。
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的,属于违约,拍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拍卖,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再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本次成交差额。同时,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此费用与拍卖人无关。软件使用费发票由中拍平台出具(详见平台说明)。
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状况以文字、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该标的的全部现况和信息,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代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价值、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向竞买人已尽充分告知义务。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查看标的物,仔细阅读有关拍卖资料,并应到有关部门认真核实拍卖标的的登记情况及真实现状等相关信息。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有责任自行了解并实地查看有关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知悉标的的实际情况,认可拍卖标的和拍卖标的手续现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七、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注意事项告知: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能否使用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交付。拍卖标的无登记信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4、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可能无法提供购买发票、购置税凭证等原始单据;车辆前期使用情况不详,车辆往期事故及维修情况不详;拍卖标的可能会出现各类机械、电器故障和内饰赃污、霉变及机件丢失、损坏等问题。
7、拍卖标的长期露天无遮盖停放,车身有磨损、划痕、部分锈蚀、粘附泥土。部分车辆存在有无法启动、打不着火;缺少钥匙;驾驶室玻璃损坏、内饰磨损;发动机及车轴漏油、履带及车体生锈、轮胎报废、保险杠锈蚀、油漆脱落、大灯破损;因长期停放电瓶严重亏电、故障、无燃油等情况。
在此拍卖人郑重声明: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等情况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同意不再以拍卖标的瑕疵以及无法过户等理由拒绝支付价款或对拍卖人及委托人提起相关诉讼。
八、竞买人在竞买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拍卖人如发现竞买人之间有恶意串通行为,则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所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在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时均以报名参与拍卖会所登记的竞买人信息为准。
十、买受人付清所有拍卖款项后,委托人将拍卖标的以买受人自提方式交割给买受人。拍卖人无法不保证标的交割时间。
在接到交割通知后,买受人应凭付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与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
十一、拍卖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费、拍卖标的装卸运输等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逾期所产生的相关场地占用费、保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自拍卖标的交割之日起,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
十三、拍卖标的交付或转移、税费、欠费、过户等问题并不对本次拍卖行为产生任何的影响,亦不对拍卖人产生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不得因相关善后事项的处理问题而向拍卖人要求毁约,或向拍卖人主张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有权对拍卖标的的拍卖顺序、拍卖时间、拍卖方式、加价幅度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拍卖标的的拍卖开始、中止和终止拍卖。
十五、如果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六、在拍卖活动中,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拍卖人住所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七、以上事项请竞买人在报名、应价前认真研读和仔细考虑,一经应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人未发现或者未披露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标的物价值的相关情形),自愿承担由该瑕疵及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河南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一、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内外行业惯例,特制定本《拍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规则,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三、 法人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 竞买人须事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未竞买成功,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五、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在“中拍平台”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模块,进入竞价系统的登录页面,找到我公司组织的本场拍卖会,进行报名登记。
七、请欲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在拍品展示期间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并认真鉴别拍品的真伪、品质,我公司及委托人不对本次的拍卖标的提供任何真伪承诺及瑕疵担保。拍卖成交后,以不了解、没到现场查验拍品、无法辨认拍品真伪品质等任何理由,不能作为买受人违约和免责的依据。
八、参与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登录账户并进入拍卖大厅等待拍卖会开始。若因未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拍卖公司、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竞买人登录拍卖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络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我公司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十三、竞买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十四、竞买人成功竞买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将视为违约,我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十五、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2、未及时关注拍卖人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
3、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或竞买人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6、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7、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十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竞价活动有出现故障的;
4、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5、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八、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九、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我公司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我公司未发现或者未披露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标的物价值的相关情形),自愿承担由该瑕疵及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十一、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次拍卖会。
河南东方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