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 公开时间:45分钟前 | 公 开 人: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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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位债权人: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焦作中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经焦作中院裁定,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爱法院”)审理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博爱法院同时依法指定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就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债权申报等情况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进行了公告,并对已知债权人进行通知。
为配合博爱法院依法办理本次破产清算案件,维护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秩序,保证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焦作中院受理破产清产申请时,对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博爱法院的裁定,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如人民法院等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焦作中院发布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之日起,最后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3日,请各位债权人务必于该日期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申报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为焦作市山阳区玉溪路总部新城1号楼301室、401室,管理人联系方式:18239179628、17344919395。
特此通知
博爱县隆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