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414152-202312-154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凯旗物流公司石涧站榆树湾矿到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凯旗物流公司石涧站榆树湾矿
6. 到货地: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4-01-01 至 2024-03-31
9. 运距:5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12-26 16:08:32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竞价主要条款
汽 运 煤 承 运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河南林州
承运方(乙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煤地点、品种、质量、数量
交货地点 | 发货地 | 品种规格 | 数量(吨)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 石涧站 | 混煤 | |
二、计价方式:
1.费用承担:乙方负责承运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湾,在货物交付甲方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运输费用(包括矿发协调、运力协调、站台费、车头租赁、环保抑尘、亏吨、短盘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运费结算方法:
甲方以入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作为承运结算依据。燃煤全部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以银行现汇或承兑汇票开始支付运费,一票制结算,全税额税率为9%。
运费结算单价=中标价元/吨
1.亏吨计算公式:
汽运途损在矿发量1.2%以内时(含1.2%),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汽运途损在矿发量1.2%以外时,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亏吨数量×煤价
汽运途损: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合同周期内到厂数量
实收数量:合同周期内实际到厂煤量-扣吨煤量
亏吨数量: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99.2%-合同周期内实收数量
2.盈吨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矿发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四、质量协议:
1.亏吨时数量以甲方入厂计量为结算依据,扣吨、煤量按照《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中约定执行;盈吨时数量以矿发量计量为结算依据。
2.以甲方化验热值为结算依据(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且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经申请同意后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制进行全过程跟踪。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乙方需于甲方化验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第三方裁决;若在限定期内不提出异议,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其它条款仍按照煤炭买卖合同执行。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煤炭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起,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2.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调运计划要求进行燃煤倒运,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3.保证金:乙方参与竞价时,在二次报价截止前交付金额1万元竞价保证金,否则开标后视为无效报价,二次报价截止后中标单位2个工作内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履行完合同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乙方如未提出申请,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自动进入下一竞价周期。乙方因极端天气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
4.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之内启动发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3个月竞价资格;若因极端天气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不冲突。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煤炭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安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等现象,按照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宋辰,电话:0372-6168305。
5.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拒绝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
6.乙方承诺按照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须知》、《汽运煤车辆进出厂管理制度》、《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煤质纠纷管理办法》、《安全协议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乙方运输车辆需采用国五及以上燃气、燃油机动车或新能源车运输(若地方环保要求高于此标准参照地方环保要求执行);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运输,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权利禁止乙方车辆入厂。
8.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八、执行时间: (执行日期以矿发日期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 运 方(乙方) 承运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 委 托 方(甲方) 委托方名称(章):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372-61683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账号:41001540210050201875 纳税人登记号 : 914105816700588774 邮政编码:456561 |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宋辰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