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103破11号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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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李庆洋申请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南策典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10日前,向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18楼B区1804;联系人:樊阿灵;联系电话:18624908812;邮箱:14320900450qq.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3时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河南光合四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