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 公 开 人: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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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告
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24年5月7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漯河市农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豫1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三月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4)豫11破1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法元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担任三月天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职,开展各项工作。管理人穷尽各种手段,未能与三月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未接管到公司的财务账簿及人事档案等资料,无法获取职工信息及联系方式。管理人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截至2024年11月7日,没有收到任何职工债权申报材料。
鉴于上述情况,管理人暂确认截至2024年11月7日,三月天公司职工人数0人,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2日止。
三月天公司的职工在公告期内对本公告所记载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河南三月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72134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