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弘义未来产业发展中心办公楼连廊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弘义未来产业发展中心办公楼连廊项目
2、项目编号:HNHY-GC-20231019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79365.19元;
7、招标概况:主要为洛阳弘义未来产业发展中心办公楼连廊项目,位于洛龙区文仲大道59号弘义未来产业园区内办公楼和宿舍楼之间, 共4层楼增加连廊,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8、工期:90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中心网页下载形式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证明材料附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自拟);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本次招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学府街交叉口国宝香泊湾15号楼2单元401获取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学府街交叉口国宝香泊湾15号楼2单元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8号5楼
联系人:束先生
电 话:0379-655102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学府街交叉口国宝香泊湾15号楼2单元401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7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