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2024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示范性建设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2024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示范性建设项目工程
2、采购人: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3、项目编号:HNHR2024-03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卢氏县官坡镇
6、项目概况:一个标段,卢氏县官坡镇安坪村2024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示范性建设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招标控制价:¥270704.74元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0、谈判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人: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樊向玉
电话: 13569617183
采购人: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铭
电话:15539879161
地址:卢氏县官坡镇官坡街
招标代理: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电话:19839828311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