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233 |
| 2、采购项目名称:泰茂庄园修缮保护工程(三期)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巩财磋商采购-2023-233-1 |
泰茂庄园修缮保护工程(三期) |
河南省今古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西农科路北1座1601号 |
1,983,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泰茂庄园修缮保护工程(三期)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田景瑞 |
HNWB201806099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朱丽娜、常青、张小菲(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1,835.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定标日期:2023年12月22日 2、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101号 |
| 联系人:张小菲 |
| 联系方式:0371-645866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 |
| 联系人:郭阳阳 |
| 联系方式:0371-63368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阳阳 |
| 联系方式:0371-63368888 |
FF000E;()DD000E;EE000E;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