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2024-2027年度“一村一警”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24-3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2024-2027年度“一村一警” 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
最高限价:29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40042101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2024-2027年度“一村一警” 项目 |
2900000 |
2900000 |
是 |
29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9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范围:聘用综治巡防人员约30人,负责2024-2027年辖区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协助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处置突发事件、信访、维持稳定等工作。 5.2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5.3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业务标准、规章制度、业务纪律、操作规程等业务标准,对安排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教育,工作人员按培训标准提供服务。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地区、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附件 3,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 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者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 年 04 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 月指 2024 年 04 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投标文 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 数字证书 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如有) 、 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 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 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 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 理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中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0395-319500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盛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8层810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771910917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7719109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