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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岗项目。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5、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7.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7.3、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