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4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村、晁村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17号-1 | 2024年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村、晁村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林州海之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 | 926,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2024年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村、晁村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20日历天 | 孙战锋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20215425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俊娜、黄跃存、高丹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1,1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785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建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 都西路西元国际 19-1408
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17537912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1753791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