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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14 |
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4109005080D03070001001 |
为单位全体226名干警提供24个月流量服务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
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
162,72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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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09005080D03070001002 |
为单位全体226名干警提供24个月流量服务及配置相应网络流量服务载体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
濮阳市卫河北路36号 |
926,335.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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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香草、肖宏强、尚亚军(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1包:2766元;2包:15747元。 |
收费金额:18,513.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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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清丰县人民法院 |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惠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100米 |
联系人:王晓兵 |
联系方式:1346166527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顺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
联系人:崔行滨 |
联系方式:189393058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崔行滨 |
联系方式:18939305836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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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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