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医院手术室无影灯2套招标公告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中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中医院手术室无影灯2套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NCH-2024-0903
2、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手术室无影灯2套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4000元 包最高限价:264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HNCH-2024-0903 | 安阳市中医院手术室无影灯2套 | 264000 | 264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无影灯2套(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制造商(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件。
(7)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三楼)
3、方式: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3.1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经销商(代理商)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经销商(代理商)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三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红旗路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2-511719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三楼
联系人:张玉杰
联系方式:0372-3669663 1662727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