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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69960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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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一)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为我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参与我部各类合同签订工作,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受我部委托,参与磋商、调解、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四)为我部作律师见证,解答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承担我部行政诉讼、仲裁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根据广东省收费标准折扣另行支付费用); (六)为我部人员及家属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定期(每季至少1次)安排人员到我部单位开展日常法律咨询,解答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热线; (七)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根据我部普法教育计划方案确定的授课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课、法律咨询答疑、制作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教育活动,为我部法律服务骨干提供业务培训。每季度为我部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重点普及宣传与备战打仗、军人军属权益相关的法律制度,定期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教育; (八)优先接受我部委托,提供优惠代理诉讼服务; (九)其他法律顾问服务。 | 1 | 30,000 | 年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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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律师事务所选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二)持《律师执业证》实有人员五名以上;(三)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或投诉记录;(四)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区域范围内;(五)遵守相关保密协定。 二、律师顾问选聘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三)持《律师执业证》 5年以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5年以上;(四)承担过军队法律诉讼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一定授课能力,能够为我部组织普法教育和法律骨干培训;(五)不得违反单位决定的事务,或损害单位利益。三、保密要求:提供服务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单位保密的内容,遵守军队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情况。四、需提交报价材料清单(以下材料不可缺项,所有报价有关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1. 报价单;2. 非“三资”或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3.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4. 律所曾担任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聘书复印件);5. 拟派遣顾问律师的学历证明材料(全日制法律类本科以上)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执证时间5年以上);6. 拟派遣顾问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任职年限证明(要求5年以上);7. 保密承诺函。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9-06 17:30:55 ~ 2024-09-1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9-14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为我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参与我部各类合同签订工作,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受我部委托,参与磋商、调解、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四)为我部作律师见证,解答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承担我部行政诉讼、仲裁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根据广东省收费标准折扣另行支付费用); (六)为我部人员及家属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定期(每季至少1次)安排人员到我部单位开展日常法律咨询,解答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热线; (七)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根据我部普法教育计划方案确定的授课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课、法律咨询答疑、制作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教育活动,为我部法律服务骨干提供业务培训。每季度为我部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重点普及宣传与备战打仗、军人军属权益相关的法律制度,定期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教育; (八)优先接受我部委托,提供优惠代理诉讼服务; (九)其他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赵先生 18928892994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