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第二次职工债权公示
〔2023〕金箍管字第0019号
2023年12月22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822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箍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豫0822破4-1号决定书,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指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与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前者为主导)担任管理人。
根据企业有关资料及管理人初步调查,确认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破产受理日,尚欠职工债权共计40,684,092.27元,其中:职工工资为21,237,596.49元(存在借资5,826,006.94元);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98,848.07元;已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778,010.58元;已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5,452,864.56元;欠缴住房公积金7,057,270.14元;欠缴住房公积金未开户人员223,864.00元;代垫社保、医保统筹或公积金、劳务派遣欠付工资和社保1,946,096.90元;欠付经营部提成款3,389,541.53元(详见后附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管理人本次公示,对借资情况进行了列示,如有异议请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证据材料,最终实际发放以扣除借资为准。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交纸质异议材料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在规定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后管理人不予更正的或超过15日未进行回复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超期未提供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管理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发展大道(东段)1688号办公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方式:郑晓19937871538董葆宁18039121995
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1: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职工工资
附件2: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附件3: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已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附件4: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已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附件5: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欠缴住房公积金
附件6: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欠缴住房公积金未开户人员
附件7: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代垫社保、医保统筹或公积金
附件8:焦作金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欠付经营部提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