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GZB-2024-8-15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电力供配电整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1842.28元
最高限价:681842.2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电力供配电整改项目 | 681842.28 | 681842.2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电力供配电整改。
5.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5.3项目规模:(1)除东楼一层两台落地配电柜保留外,其余落地配电柜全部更换, (2)所有暗装配电箱电气元件全部更新、并按规范要求对箱(盘)内配线进行规整,更换箱门。整改后能满足规范要求,能保证安全和降低发生火灾的概率。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同合同履行期限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告知评审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
3.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93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
联系人:张向飞
联系方式:0371-55661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向飞
联系方式:0371-5566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