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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257 |
2、采购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水体污染与土壤损害修复平台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水体污染与土壤损害修复平台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序号 包名称 设备名称 单位 需购数量 产地(国产/进口)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平台建设?水体污染与土壤损害修复平台建设项目 流式颗粒成像分析仪 台 1 进口 便携多参数水质测量仪 台 1 进口 碳元素分析仪 台 1 进口 生长曲线测定仪 台 1 进口 动态粘弹性测试仪 台 1 进口 微型核磁共振波谱仪 台 1 进口 高效液相配套自动进样器 台 1 进口 荧光分光光度计 台 1 进口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核心产品) 台 1 国产 ICPMS联机用元素形态分析系统 台 1 国产 测深仪 台 1 国产 智能无人测量船 台 1 国产 ADCP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 台 1 国产 无人机 台 1 国产 实景三维建模系统 台 1 国产 工作站 台 3 国产 光学接触角测量仪 台 1 国产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与安装及调试。(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进口产品最长不超过 120 日历天完成)。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质保期: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质保期为 3 年(如与文件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要求不一致,以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2)2023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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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文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 218 号 8 号楼 1 单元 6 层 27 号 |
5,898,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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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王志民、王郑睿、刘京丽、周梅芳、陈伟胜(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方收取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57,747.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地址: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南门东侧综合楼南栋南612室 |
联系人:宋老师、张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579026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7室 |
联系人:丁宏宁、陈丛 |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丁宏宁、陈丛 |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