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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130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设计费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5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宁政采磋商(2023)0249号 | | 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 729,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宁县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设计费项目 | 包括项目所须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设计管理要求 | 详见设计服务期 | 合格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孙克春、邱炯、张予东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0,93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3.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后,初步设计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623168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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